環境影響說明/評估
概觀
經過了十數年的推動立法,我國的「環境影響評估法」於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布而完成了法制化,並於其後之十年期間陸續訂定細項條款及各項相關辦法、準則、要點約六十餘項,制度上已相當完備。而此項法律的第一條條文便開宗明義的揭櫫其目的係「為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,藉以達成環境保護之目的」。
環境影響評估範圍相當多面向包括:物理及化學影響、生態影響、景觀及遊憩影響、社會經濟影響、文化影響等。開發單位需對可能影響之範圍進行評估並規劃預防措施,將開發案所造成之可能影響降至最低,環評審查民眾參與、專家代理機制,邀請相關人民團體、開發單位及地方政府三方各推薦專家學者代表一至二人參與審查,以凝聚共識;修正初審作業相關規定,使初審作業更明確,以兼顧審查品質與效率;加強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資訊公開,相關資料均公布於環保署網站。
慧群公司有多方位專業的人員,堅強的陣容,協助開發單位依環境影響評估法,評估開發案對各面向的影響,協助開發單位將開發案對環境的影響減至最低。
服務項目
- 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
- 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
- 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
- 環境調查報告
- 變更內容對照表
- 環境品質監測計畫
法令與公告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