燒烤異味逸散為目前本陳情案最主要的關切處,其來源除了來自於燒烤過程產生的異味、油煙等污染物,廢氣排放管道密閉性不足、排送風方式不良、燒烤操作台的圍封防逸散效果不佳等,為污染逸散的主要原因。
本案事業主已購置相關的餐飲廢氣處理單元設施,建議應加以確認其廢氣收集、排送,以及污染物去除效能。
由於餐廳位處都會區中心位置,住、商活動多,而食物燒烤過程易衍生較多的空氣污染物與異味物質,建議應設置廢氣捕集效果較佳的排煙系統(以抽引方式排送廢氣,較壓送方式可減少廢氣洩漏逸散)。所收集廢氣也必須經適當淨化處理後,始能排放。
本案另一個關心處,與建築用途分區使用的落實程度有關,一般住商餐飲、單純住家等,乃至於騎樓區域的合理使用,若能有較明確的規範,應該可以避免相關陳情爭端的衍生。
增加燒烤設備廢氣捕及速度並增加氣罩包覆效果,以減少污染源油煙逸散。
管道中排氣風車設置易造成排氣管道處於正壓狀態,易造成管道接縫處產生油煙洩漏現象,宜檢討目前抽氣方式,盡可能使排氣管道處於負壓狀態,以減少油煙自管道中洩漏之現象。